藏传佛教亦称“西藏佛教”或“喇嘛教”,为流行于中国西藏、青海、甘肃和四川西部一带藏语居住区,以及内蒙古、蒙古国、尼泊尔等地的佛教;属于北传佛教主要一支。
“喇嘛”为藏语,意为“上师”。
7世纪中,吐蕃赞普(君主)松赞干布同泥婆罗(今尼泊尔)与唐朝联姻。泥婆罗墀尊公主(639)和唐文成公主(641)先后入藏,嫁于松赞干布为妻。她们各自带去佛像、经典、法物与僧人,并在拉萨修建了大昭寺和小昭寺,佛教初传吐蕃。受两位妻子的影响,松赞干布也信奉了佛教。
8世纪中,吐蕃第五位赞普赤松德赞(755~约797年在位)翦除反佛大臣,派人去长安取经,又礼请印度佛教名僧莲花生和寂护入藏弘法。二位高僧传播显、密两系佛教,度出家僧人,创建僧团,建桑耶寺,佛教始盛。
9世纪时,吐蕃第八位赞普赤祖德赞(815~约838年在位)执政,规定“七户养僧”制度,命僧师班第钦布掌管军政大权。制订译经标准译名和编制几种经目,译经达700余种,藏传佛教大行。838年(一说841年)赤祖德赞被反佛大臣谋杀,其兄(一说为弟)达磨(又译达玛或朗达玛)继位,宣布禁佛,藏传佛教受到毁灭性打击。
一般将公元7世纪至841年(唐武宗会昌元年)称为“前弘期”;978年(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)以后称为“后弘期”。
10世纪下半叶,在吐蕃新兴封建领主阶级的支持下,佛教以喇嘛教的形式得以复兴,卫藏周围地区藏传佛教开始活跃。由青海等地传入的为下路宏法;由阿里等地传入的为上路宏法。1045年,印度高僧阿底峡到卫藏传法,藏传佛教正式形成,开始了“后弘期”。
至11世纪时,藏传佛教出现不同教派,先后形成宁玛派(红教)、噶当派、萨迦派(花教)、噶举派(白教)等较大派别,以及希解、党宇、党囊、郭扎、夏鲁等较小部派。
13世纪中,元世祖忽必烈尊奉藏传佛教,封高僧八思巴为帝师。上层喇嘛开始掌握吐蕃政权,佛教政治地位显赫,并将藏传佛教传入蒙古族聚居区。
(大元帝师八思巴与元世祖图像)
喇嘛教是佛教与西藏原有的本教(流传于中国藏族地区的古老宗教,一译钵教或苯教,俗称黑教,产生于藏族原始社会时期;今西藏东部和北部的部分地区仍有本教流行)长期相互影响、相互斗争的产物。
14世纪末,宗喀巴重整僧团,严肃戒律,进行宗教改革,创格鲁派(又称黄教)。格鲁派很快流行,成为藏传佛教最有势力的一大宗派;宗喀巴被奉为西藏佛教领袖。
(宗喀巴大师)
清皇室信奉藏传佛教,曾邀请五世达赖喇嘛等人到内地和北京,给予厚待。
教义上,藏传佛教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。大乘中显、密俱备,尤重密宗,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。藏传佛教强调显、密结合,认为显为表,密为里,将密修放到了相当高的地位。
藏传佛教各派皆实行活佛转世制度,格鲁派的达赖喇嘛、班禅额尔德尼、章嘉呼图克图和哲布尊丹巴等是最大的活佛。他们在社会上和僧伽中享有崇高地位,拥有政治、经济和宗教的特权,是政教合一社会的首领,并以此组成一套僧职系统和寺院管理制度。
清代活佛的遴选要经朝廷写上金册册封方才有效。
元朝以后,藏传佛教逐渐传入内地;到清代时,五台山、承德和北京等地皆建立了藏式佛寺或佛塔。
(中国北方最大的藏传佛教寺庙~承德普宁寺)
藏传佛教仪轨繁多复杂,除寺僧上殿诵经,讲经说法,举办大型法会等与汉地佛教基本相同外,还有藏传佛教所特有的密宗传法灌顶等仪式,各派均按各自传承仪轨举行。藏传佛教艺术很发达,其造像和绘画等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,充分体现了藏族传统文化风格。
中国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主要有藏族、蒙古族、土族、裕固族、珞巴族、门巴族等,佛教在这些民族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。
藏传佛教主要节日有从夏安居衍变而来的雪顿节(6月底7月初)、庆祝丰收的望果节(7月底)等;纪念佛诞的节日与汉地佛教相近。每逢佛教节日,人们欢歌载舞,热闹非凡,已成为传统民间节日。
(大昭寺全景)
根据资料整理,不当之处请见谅!